104學年度第2學期公共行政學系推廣教育「土地行政」招生
104學年度第2學期公共行政學系推廣教育「土地行政」招生
一、依據:教育部「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」,及本校「國立東華大學辦理推廣教育實施要點」。 二、目的:藉由講授土地行政相關理論與實務,使學員掌握土地行政、地政士、不動產經紀人三種國家考試之規定,熟悉理論與實務,了解當前土地法、土地登記、不動產估價實務上及未來之使用,營造一生的財富。 三、招生班別:非學分班。 四、招生對象:18歲以上有興趣學生與民眾。 五、招生人數:30人,未滿20人不開班。 六、開設課程:地政士考照班暨土地行政國考班(第一期) 七、師資:
八、開班日期:招生達開班人數,立即開課(目前暫訂105年3月1日),每科目授課48小時。 九、上課時間:
地政士考照 報名日期為105.02.23(二)-03.03(四),考試日期為105.06.04(六)-06.05 (日)。 專業科目總計4科,包括:土地法、土地稅法、土地登記、民法概要。
土地行政高普考 報名日期為105.03.29(二)-04.07(四),考試日期為105.07.08(五)-07.12(二)。 專業科目涵蓋:土地法規、土地登記、民法概要(同前述地政士)、土地估價、土地政策與利用、土地經濟學。 十、上課地點:花蓮文化創意產業園區(市區舊酒廠) 第19棟二樓育成教室(請由中華路路口進入)(花蓮市中華路144號) 十一、報名期間:即日起至開課 十二、報名方式:網路報名 十三、上課費用:8000元/人/科 十四、學費優惠辦法:報名三科以上(含)9.5折,六科全報9折。 十五、其他事項:(請依實際情況敘明) 1.本班次為非學分班,不授予學位證書。 2.退選辦理方式: (1)請列印退選申請書,並且攜帶您已領取之教材,於上班時間向承辦人員提出申請,以送達本處之時間為申請時間。 (2)已購置之教材費不予退費、 (3)學費之退費標準依教育部規定: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,退還已繳學費之九成。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,退還已繳學費之半數。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,不予退還。 3.本校有權視實際需要調整課程,若遇颱風依人事行政局之標準停課,不再另行通知,並採補課方式進行。 十六、課程聯絡人:陳小姐/朱老師 以上課程若有疑問,請洽本系,電話:03-8635512 E-mail:sychen@mail.ndhu.edu.tw 瀏覽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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