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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碩三學生,還要再交學雜費基數嗎?

研究生已完成所屬主修之課程及論文,僅修習教育學程科目學分,當學期修習學分在八(含)學分以下者,只需繳納學分費,惟若申請學校宿舍,以繳交學雜費基數之學生為優先;達九學分以上者應繳交學雜費基數全額及教育學程學分費。另外,免繳學雜費之學生,需每學期至各系所提出次一學期之免繳學雜費申請,逾期恕不受理(請參閱東華大學教務處首頁 \最新消息\當學年度學雜費徵收標準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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