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宗旨
為辦理本系大三以上同學總結性評量,以及讓參加國家公務員考試的同學有練筆與模擬考機會,本系將辦理政治學、行政學、行政法等科目之勵學測驗。
二、考試日期及科目:
考試日期:113年11月30日(六)13:30-17:05 (政學治到17:1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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測驗
教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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休息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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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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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:30 入場
13:35-14:35 考試時間1小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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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:55 不可入場
14:25 可以離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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綜合法政知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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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社二館A1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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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社二館D1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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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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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:45 入場
14:50-15:50 考試時間1小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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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:10 不可入場
15:40 可以離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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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學概要
國際關係與國際現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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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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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:00 入場
16:05-17:05 考試時間1小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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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:25 不可入場
16:55 可以離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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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法概要
(1小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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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:00 入場
16:05-17:15 考試時間
1小時10分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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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治學
(1小時10分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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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應考人員名單及考科對應表如附件。
四、各科考試題庫、範圍及說明均如附件。
五、考試須知:
- 考生應使用印有本人應試號碼之答題卷應試;考生就座後不得翻閱試題本或試題卷,應以目視方式確認答題卷之應試號碼正確無誤。
- 考生應攜帶學生證或有效證件正本入場供監試人員查驗,未攜帶應試有效證件正本者,取消該科考試資格。
- 考生進入試場就座前,應確認手機、手錶之鬧鈴功能均已關閉,考試開始鈴響後,試場內若有考生任何物品發出聲響時,該科成績不計分。
- 考生有舞弊或意圖舞弊行為者,該科成績不計分。
- 每節考試開始前 5 分鐘即可入場。
- 考試開始鈴響即可開始作答。
- 考試開始 20 分鐘後不得入場。
- 考試開始 50 分鐘後可交卷離場。
- 考試結束鈴聲響畢應即停止作答,違規者該科成績不計分。
- 考生離座(含站立)後即不得再修改答案。
- 每節考試結束後,試題本及答案卷應交予監試人員,違規者該科成績不計分。
- 考試結束後,預定於一個月內寄發成績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