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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學年度第1學期勵學測驗公告(考試時間113年11月30日週六13:30人社二館A105教室)

一、宗旨

為辦理本系大三以上同學總結性評量,以及讓參加國家公務員考試的同學有練筆與模擬考機會,本系將辦理政治學、行政學、行政法等科目之勵學測驗。

二、考試日期及科目:

考試日期:113年11月30日(六)13:30-17:05 (政學治到17:15)

測驗

教室

休息室

第1節

13:30 入場

13:35-14:35 考試時間1小時

14:55 不可入場

14:25 可以離場

綜合法政知識

人社二館A105

人社二館D107

第2節

14:45 入場

14:50-15:50 考試時間1小時

15:10 不可入場

15:40 可以離場

行政學概要

國際關係與國際現勢

第3節

16:00 入場

16:05-17:05 考試時間1小時

14:25 不可入場

16:55 可以離場

行政法概要

(1小時)

16:00 入場

16:05-17:15 考試時間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1小時10分鐘

政治學

(1小時10分鐘)

三、應考人員名單及考科對應表如附件。

四、各科考試題庫、範圍及說明均如附件。

五、考試須知:

  1.  考生應使用印有本人應試號碼之答題卷應試;考生就座後不得翻閱試題本或試題卷,應以目視方式確認答題卷之應試號碼正確無誤。
  2. 考生應攜帶學生證或有效證件正本入場供監試人員查驗,未攜帶應試有效證件正本者,取消該科考試資格。
  3. 考生進入試場就座前,應確認手機、手錶之鬧鈴功能均已關閉,考試開始鈴響後,試場內若有考生任何物品發出聲響時,該科成績不計分。
  4. 考生有舞弊或意圖舞弊行為者,該科成績不計分。
  5. 每節考試開始前 5 分鐘即可入場。
  6. 考試開始鈴響即可開始作答。
  7. 考試開始 20 分鐘後不得入場。
  8. 考試開始 50 分鐘後可交卷離場。
  9. 考試結束鈴聲響畢應即停止作答,違規者該科成績不計分。
  10. 考生離座(含站立)後即不得再修改答案。
  11.  每節考試結束後,試題本及答案卷應交予監試人員,違規者該科成績不計分。
  12.  考試結束後,預定於一個月內寄發成績單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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