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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學年第1學期「碩士班學生以校外人士修習本校課程學分抵免獎勵金申請」

一、依據本校「校外人士選修學分、學程辦法」第九條規定:為獎勵學生向學之精神,其於入學前二年內修習本校碩士班(不含進修學制)學分成績優異獲准抵免者得發給獎學金。其獎勵金額如下:

1. 修習並獲准抵免4~6學分以下者發給8,000元。

2. 修習並獲准抵免7~12學分者發給12,000元。

3. 修習並獲准抵免13學分以上者發給15,000元。

 

二、符合資格者,請至「學分抵免系統」申請課程抵免,key in 完資料後印出「抵免學分申請表」並檢附「成績單正本(至行政大樓一樓投幣申請列印)」,於113年9月27日(五)前送交系辦,逾期不予受理。(依學校規定第二學期後已無法再申請,敬請把握時限)

 

學分抵免系統

https://sys.ndhu.edu.tw/AA/REG/OffsetPoint/student/login.aspx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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