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!
112 學年度第 2 學期勵學測驗公告(考試時間113年5月11日週六/人社二館A105教室)

一、宗旨:為辦理本系大三以上同學總結性評量,以及讓參加國家公務員考試的同學有練筆與模擬考機會,本系將辦理政治學、行政學、行政法等科目之勵學測驗。

二、考試日期及科目:

考試日期:113 5 11 (六)08:25-18:05

教室

1

08:25入場

08:30-09:40考試

政治學概要 (1小時10)

 

人社二館

A105

2

09:55 入場

10:00-11:30

公共政策(1小時30)

人社二館

A105

中午休息(11:30-13:00) 人社二館 D107

3

13:00 入場

13:05-14:05 考試

綜合法政知識(涵蓋憲法、比較政治政府、兩岸關係)(1小時)

人社二館

A105

4

14:20 入場

14:25-15:25考試

行政法概要(1小時)

人社二館

A105

5

15:40入場

15:45-16:45 考試

行政學概要(1小時)

人社二館

A105

6

17: 00入場

17:05-18:05 考試

國際關係與國際現勢(1小時)

人社二館

A105

         

三、應考人員名單及考科對應表如附件。 四、各科考試題庫、範圍及說明均如附件。五、考試須知:

  1.  考生應使用印有本人應試號碼之答題卷應試;考生就座後不得翻閱試題本或試題卷,應以目視方式確認答題卷之應試號碼正確無誤。
  2.  考生應攜帶學生證或有效證件正本入場供監試人員查驗,未攜帶應試有效證件正本者,取消該科考試資格。
  3.  考生進入試場就座前,應確認手機、手錶之鬧鈴功能均已關閉,考試開始鈴響後,試場內若有考生任何物品發出聲響時,該科成績不計分。
  4.  考生有舞弊或意圖舞弊行為者,該科成績不計分。
  5.  每節考試開始前 5 分鐘即可入場。
  6.  考試開始鈴響即可開始作答。
  7.  考試開始 20 分鐘後不得入場。
  8.  考試開始 50 分鐘後可交卷離場。
  9.  考試結束鈴聲響畢應即停止作答,違規者該科成績不計分。
  10.  考生離座(含站立)後即不得再修改答案。
  11.  每節考試結束後,試題本及答案卷應交予監試人員,違規者該科成績不計分。
  12.  考試結束後,預定於一個月內寄發成績單。

 

瀏覽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