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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:自4/25(一)起辦理校外活動防疫措施

自4/25(一)起辦理校外活動防疫措施如下:

一、4/25起如辦理學生校外活動請於活動辦理5天前填寫   1.風險評估表(如附檔)  2.活動企劃書(無統一格式),一併送至系辦。

二、若未獲審查通過即退回,並由申請者依審查建議調整活動;如已通過審查,請確實做好防疫相關措施。

三、校內活動,如演講、學生口試等無須提送但仍要確實做好防疫措施。

四、後續措施依防疫小組規定適時滾動修正,也會即時公告,如有任何疑慮歡迎隨時回報系辦。

五、再次提醒同學保持載口罩、勤洗手的習慣,並注意身體健康,若有身體不適請儘快就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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