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免修申請期限:
111/02/08(二)上午08:00起至111/02/22(二)午夜23:59止。
(逾期無法受理,請於下學期免修申請期間再送件)
二、申請流程:
請依「課程類別」上網填妥申請表,並依規定上傳證明文件PDF檔。
三、課程審查單位:
(一)校核心通識課程:
1.英語必修課程 (由語言中心審查)
2.中文必修課程 (由通識中心審查)
3.資訊科技必修課程(由圖書資訊處審查)
(二)院基礎課程:
由申請學生所屬之系、學位學程收件,轉請審查單位協助審查。
四、審查結果通知:
111/02/25(五)前,審查單位將通知(或公告)學生免修審查結果。
五、其餘相關資訊,請參閱教務處網頁-110學年度第2學期學士班課程「免修」注意事項。
(https://aa.ndhu.edu.tw/p/404-1004-190336.php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