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薦109學年度畢業典禮應屆畢業生「縣長獎」公告(4/16中午12:00止)
二、獲推薦資格:在校學業成績優良、品行端正、日常生活表現優異,殊堪嘉許者。 三、推薦繳交資料:縣長獎推薦表、歷年成績單正本各一份。 四、申請人請於4月16日(五)中午12:00前將相關資料送達系辦(人社二館二樓D206室) 五、以上若無學生自薦,將由系所主管推薦之。 公共行政學系 敬啟110.04.08. 瀏覽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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